十二之時。零時零分。
世界沒有停下來,日復日,一切都在變,但有些事似乎從來都沒有變。無論花多少心機,都不能改變。
二零零三年,我跪在十字架前,燭光晃晃,木串玫瑰經的唸珠在流轉。到底要唸了多少遍,才可以看到潔白無瑕的玫瑰?
沒有,七年以來,都沒有。
七年以來,我越來越討厭自己。
人自泥土中造了出來。塵土中並沒有甚麼純潔的。每個人都有慾望,有私心,有愚蠢的時候。誰是完美的?可以原諒的吧?
不。我就是討厭這樣的自己。
左腕蒼白的皮膚上,殷紅的墨色染出悽美山河,沒有誰歌,沒有誰泣。
二零一零年。
我愛上他了。
我在卡紙上寫:
「我只是因為愛你,
沒有想很多……
所以做了很多蠢事。」
「每一筆都是送你的祝福,
不代表甚麼,因為我是那麼卑微,
卑微的、靜靜的禱告……唯一可以做到的。」
諷刺的是,我還是沒有改變,我竟依然相信禱告。
我的睫毛上結了朝露。我對着鏡中的人說:「可以忘記嗎?」
「可以的,只要把紀錄刪掉,再把我換掉……但總有一日,你會想要回這些記憶。」鏡中的人回答說。
「我寧願死也不想再要回這些記憶……好嗎?」
鏡中的人淡淡的笑容中,誠懇地點頭了。
「謝謝你,Paper。」我擦掉眼淚,問鏡中人:「Paper,你是我的守護天使嗎?」
「抱歉……不是。」鏡中的自己說。
Ch. 13 最終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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